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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劣假藥檢舉專區

「生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偽藥害人命、劣藥害健康」,遵從醫囑用藥,勿使用未經衛生署核准藥品,勿服用來路不明藥品、勿信偏方草藥及不實廣告,才能確保用藥安全。


民眾如發現來路不明或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字樣藥品,或對藥品成分及誇大不實廣告有疑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專區查詢。


另提醒民眾若違法販賣偽劣假藥,除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罰外,另就銷售貨物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或已辦理稅籍登記惟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稅款者亦仍應予以補稅處罰,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


偽劣假藥販售地點遍及市場、夜市、廟口、情趣用品商店及非法廣播電台等通路,若民眾發現販售偽劣假藥,應提示相關事證勇於檢舉,如經稅捐稽徵機關查得違章事實予以裁處罰鍰,並經受處分人繳納後,稅捐稽徵機關會提撥20%獎金予舉發人,每案最高限額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

相關網站連結:

  1. 本局檢舉逃漏稅信箱
  2.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連結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詳列資料檔清單)
更新日期:20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