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營業稅小店戶專區

營業稅小店戶開徵日期:1年4次,每季(2、5、8、11月)1日至10 日。繳稅方式:

  • 臨櫃:

    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 便利超商:

    稅額3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 約定轉帳:

    營業人可以利用在郵局或金融機構所開立帳戶繳稅,除可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外,亦可利用國稅局寄發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 書」,依式填寫各項資料並蓋好印鑑章後,免貼郵票寄回該局,即可辦理轉帳繳稅,但必須在稅款開徵起日2個月前提出申請。

  •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

    請於繳納期間始日前5日之零時起,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 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使用本項繳稅方式,得依繳款書所列繳款金額繳納,不受3萬元之限制。

  • 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

    持有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晶片金融卡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亦請至上述網址查閱。

  •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

    使用營業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166#】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繳納。

  • 信用卡繳稅:

    繳納期間始日前5日之零時起,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繳納,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授權繳納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  (連結至繳稅服務網)

更新日期: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