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1 申請沖退貨物稅︰10天 2 申請貨物稅廠商登記︰9天 3 申請貨物稅產品登記︰5天 4 申請貨物稅免稅銷案︰6天 5 申請完稅或補稅案件︰8天 6 貨物稅廠商申請免稅原料採購︰5天 7 參加展覽、捐贈勞軍或供軍用貨物申請免稅︰6天 8 申請冷暖氣機主機或壓縮機裝置為工業用冷凍冷藏設備之證明︰10天 9 申請發給出口副報單副本簽證︰3天 10 廠商領用貨物稅照證之申請︰3天 11 廠商申請核備案件︰6天 附註:◎上述處理期間遇連續3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期間應加計連續休假日數計算之。 ◎受理單位為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