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申請書下載:pdf、odt
◎填妥申請書後,請逕送(寄)本局綜合行政組或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服務管理課(股)。
◎各單位聯絡資訊(連結至北區國稅局)
►注意事項
- 申請人申請案件如有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各款情事(「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本局得不予處理。
- 申請人如重複申請或所提訴求非屬本局權責者,本局將予以婉復。
- 申請人須留下真實姓名、住址、聯絡電話及建議陳訴事項。
- 原則上申請約見案件,本局將於受理後翌日起30日內辦結。
- 若建議或陳述事項係單純的稅務諮詢等疑義,請至本局網站意見信箱(連結至北區國稅局)項下之首長信箱、稅務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等登錄欲詢問的問題,以便適時解答稅務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