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檢舉貪瀆不法是否有獎金可以拿? |
答案: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 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Q2:若檢舉貪瀆不法,對檢舉人有何保護措施? |
答案: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住所、居所或服務機關、學校、團體,及被檢 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等資料及檢舉書、筆錄或其他有關資料,應予保密,另行保存, 不附於偵查案卷內。但法院為釐清案情或審核檢舉獎金有必要者,得調閱之。無故洩漏者,應依刑法 或其他法令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