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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稅
答案:
證券交易稅是對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所課徵的稅。
答案: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悉依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另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65221號令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條文)
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該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非屬有價證券,免徵證券交易稅。
答案: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實施注意事項三規定,有價證券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不屬交易行為,免課徵證券交易稅。
答案:
有價證券如係由持有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其代徵人為受讓證券人,即由買受人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
答案: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有價證券如係經由政府主管機關核准在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賣中心場內從事代客買賣者,由證券商負責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
答案:
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法院拍賣,該項股票之拍定人即為證券之受讓人,應依照規定代徵證券交易稅。
答案:
買賣有價證券,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後,於代徵之次日填具證券交易稅代徵稅額繳款書,向銀行代收稅款處繳納。

 

更新日期: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