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國稅局受理那幾種稅目的檢舉案件?
A1:各地區國稅局掌管國稅業務,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所以國稅局依法僅能受理、查核上述稅目的檢舉案件。
Q2:檢舉逃漏稅之方式有哪些?
A2:檢舉人除可自行書寫檢舉書寄送國稅局或撥打各局檢舉專線由專人協助記錄檢舉內容外,亦可至國稅局現場言詞檢舉或透過國稅局網站提出檢舉,其中以透過網站檢舉最為便捷,還可於網站線上查詢案件辦理進度,省時又便捷。
Q3:檢舉逃漏稅之內容應載明哪些事項?
A3:依財政部訂頒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舉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1.檢舉人姓名及住址(如以網路檢舉並請留電話及E-MAIL)。
2.被檢舉人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
3.檢舉違章漏稅事實(含稅目、金額、期間、地點等)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Q4:是否可直接以報章雜誌及網路所載資訊,檢舉逃漏稅?
A4:依據財政部訂定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以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而無其他違章漏稅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稽徵機關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即免議結案。
Q5:匿名檢舉可以向國稅局查詢檢舉逃漏稅案件的辦理進度嗎?
A5:匿名檢舉,因無法進行身分確認,無法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另具名檢舉者,皆可透過書面、電話、電子郵件或現場提出申請。另外,經由網路檢舉逃漏稅者,亦可自行於網站上查詢案件辦理進度(連結至本局意見信箱案件進度查詢)。
Q6:具名檢舉逃漏稅,檢舉人身分會不會外洩而遭被檢舉人報復?
A6:民眾檢舉逃漏稅案件所提供之個人身分資料,稽徵機關依規定負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保密之義務,所以,稽徵機關接獲檢舉後,即將檢舉人基本資料予以彌封,另行編製檢舉人代號,相關通知函件均會以該代號稱呼檢舉人,並以密件掛號方式送達檢舉人,請民眾安心。
Q7:檢舉他人逃漏稅,是否可領取檢舉獎金?
A7: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之1規定,經人檢舉而緝獲之案件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者,稽徵機關以所繳納罰鍰提撥20%做為舉發人獎金,每案最高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惟檢舉案件為匿名檢舉、 檢舉人為稅務人員、為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發現而為舉發或經前述人員告知或提供資料而為舉發、參與該逃漏稅捐或其他違反稅法規定之行為 者,均不發給獎金。
Q8:檢舉營業人未辦稅籍登記記或未開立統一發票,有無應特別注意之事項?
A8:檢舉營業人涉嫌未辦稅籍登記或漏開統一發票者,可以先自行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營業人有無辦理稅籍登記;或有無使用統一發票,經查明確認該營業人没有辦理稅籍登記,或該營業人應開立統一發票但是没有開立統一發票後,再行檢舉。惟營業人如屬於網路賣家,其當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得暫免辦稅籍登記。
Q9:檢舉店家短漏開發票逃漏稅,要提供之事證為何?
A9:檢舉店家短漏開發票,應敍明消費日期、時間、品名、數量、單價等交易內容,並提供訂購單、送貨單、收據、消費影像檔或錄音檔、付款證明(如匯款單、現金簽收單)等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Q10:檢舉逃漏稅常見免議結案的類型有哪些?
A10:常見免議類型如下:
1.匿名且無具體事證。
2.欠缺被檢舉人姓名及地址,經通知逾期未補正。
3.欠缺檢舉違章漏稅之具體事證,經通知逾期未補正。
4.利用公開資訊(網路資料、報章雜誌)提出檢舉,經通知逾期未補正。
5.已逾核課期間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