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本分局設有 分局長 秘書 營所遺贈稅課主要業務: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 綜所稅課主要業務:綜合所得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銷售稅課主要業務: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服務管理課主要業務:設置檔案室、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欠稅保全、移送執行、電作組。 人事室 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