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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委託取款即將提兌,請確認扣款帳戶餘額,避免產生額外利息負擔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5年5月1日至6月1日(115年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民眾如選擇以「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方式繳納稅款,請務必留意於指定扣款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確保提兌順利及避免被加徵利息,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說明,國稅局預計於115年6月11日零時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提兌結果如屬資料填寫錯誤(如:身分證字號或帳號錯誤、誤用已結清帳戶)或帳戶存款不足,導致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者,國稅局將不再進行第2次扣款。如經提兌不成功或不足額的案件,國稅局將就「未繳納稅款」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自申報截止日之次日起,依115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 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便利民眾瞭解提兌狀況,請於115年6月15日之後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一、補登存摺:至指定扣款的金融機構或郵局補登存摺查詢扣款紀錄。
二、線上查詢:至該局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委託取款狀態查詢】專區,依序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委託取款帳號(末5碼)等相關資料,即可查詢提兌狀況。

該局提醒,民眾申報後如經核定有應補稅額,國稅局會主動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不會利用通訊軟體(如:Line)、簡訊或電子郵件提供繳稅連結的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稅款。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以免受騙,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170

更新日期:202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