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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正確報繳證券交易稅,以免影響過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投資人買賣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由證券買受人向證券出賣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於買賣交割當日依0.3%稅率代徵證券交易稅(下稱證交稅),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下稱證交稅繳款書)」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郵局、超商不代收)。惟因部分投資人不諳相關規定,誤填證交稅繳款書內容致發生股票無法辦理過戶情形,該局彙整常見態樣,提醒投資人注意:

誤填類型

內容

買賣雙方基本資料

名稱或姓名、營利事業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或出生年月日填錯

買賣證券資料

股票名稱、公司統一編號、股數、每股面額、每股成交價格、成交總價額或買賣交割日期填錯

其他

移轉雙方是否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股票之移轉的欄位勾選錯誤

該局說明,若證交稅繳款書內容有更正需求,應由買受人會同出賣人填具「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492繳款書)更正申請書」,並檢附買賣雙方身分證或營利事業、機關團體設立變更登記表影本、買賣契約、收付股款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連同證交稅繳款書代徵人收執聯、出賣人收據聯及存證聯正本,向買受人地址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更正。

該局呼籲,投資人買賣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可多加利用該局網站提供的「證券交易稅常見違失態樣檢查表(私人間直接買賣有價證券者)」檢視是否屬證交稅課稅範圍及應注意事項。若屬應課徵證交稅的交易,應於繳稅前確認成交金額等相關資料,並妥善保存買賣契約、收付股款證明及繳款書等文件。如有證交稅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薛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90

更新日期: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