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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繼承人應於國稅局核發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1年內,給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之財產 2023-12-04
2 辦竣被繼承人死亡登記之案件才能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2023-11-06
3 被繼承人死亡後經法院判決取得之財產,已依規定報繳遺產稅,繼承人於繼承後9年內死亡,該再次繼承財產之減免規定 2023-09-18
4 欠稅不繳,當心保單被強制執行 2023-09-18
5 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的財產,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時價計算遺產價值 2023-08-24
6 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仍應補申報遺產稅 2023-07-14
7 被繼承人生前貸與他人的債權,應列入遺產稅申報 2023-04-10
8 網路查詢、下載、申報三步驟快速辦理遺產稅申報 2023-03-09
9 繼承人可採「多數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款繳納遺產稅 2023-03-01
10 經核准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應於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1年內給付給被繼承人配偶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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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2 頁,1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