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標題 | 發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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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與綜所稅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的機關團體,請於114年2月份上傳113年度個人現金捐贈資料 | 2025-01-22 |
2 | 個人非自願離職售屋,須符合兩要件,才得以按20%課稅 | 2024-12-30 |
3 | 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未先下載所得致漏報,仍應處罰 | 2024-12-30 |
4 | 扣繳義務人給付居住者、非居住者各類所得,自114年1月1日起辦理憑單申報的相關說明 | 2024-12-23 |
5 | 個人以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換入取得房屋時如有收取找補款,請留意房地合一稅申報規範 | 2024-12-23 |
6 | 個人出售預售屋 應如何申報所得稅報你知 | 2024-12-23 |
7 | 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為21萬元 | 2024-12-18 |
8 | 個人申報112年度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經稽徵機關以公告方式核准延期提示CFC財務報表或替代文據者,請依限提示 | 2024-11-20 |
9 | 個人出售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免稅額時,應留意設籍及居住相關規定 | 2024-11-04 |
10 | 納稅義務人於未繳納應補徵稅款前計畫性脫產,恐使財產遭假扣押 | 2024-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