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3-08-02 18:38:00
|
鍾君您好,有關臺端詢問B2B存證發票以MIG格式C0401上傳電子發票疑義一案,說明如下:
一、依電子發票資料交換標準訊息建制指引第4章及第20章內容略以,平台存證開立發票訊息規格(C0401)係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紀錄賣方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發票予消費者之所有資料,屬於B2C訊息,主要係為了營業人進行資訊存證使用,可混合應稅與免稅或零稅率。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技術客服(e-inv@hibox.hinet.net或02-8978236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二、參考法條:
電子發票資料交換標準訊息建置指引:
(一)第4章共通訊息規格:表13:TaxTypeEnum 資料元規格
課稅別列表(TaxTypeEnum)備註:
1:應稅
2:零稅率
3:免稅
4:應稅(特種稅率)
9:混合應稅與免稅或零稅率(限訊息C0401使用)
(二)第20章C0401 平台存證開立發票訊息規格
1、訊息功能
「開立發票訊息」係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紀錄賣方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發票予消費者之所有資料,屬於 B2C 訊息,主要係為了營業人進行資訊存證使用。
表70:Invoice/Amount訊息資料元規格
課稅別((TaxType)備註:詳細定義請參考TaxTypeEnum資料元規格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