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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107年是否確定停用電子計算機發票,強制使用電子發票? wenwen 2017-09-13 17:26:21 您好,請問107年是已否確定停用電子計算機發票,強制使用電子發票?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17-09-28 18:44:58 敬啟者您好: 有關台端詢問107年度是否確定停用電子計算機發票乙節,說明如下: 為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財政部已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5條,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至於現行已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仍可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至財政部訂定之落日日期為止。台端所指107年度是否確定停用電子計算機發票乙節,財政部將視輔導現行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轉換使用電子發票情形核定落日日期。台端如有相關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任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2 捷榆 2019-09-06 12:01:07 以下資料來源 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85304 摘錄 財政部於108年5月24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規定,將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停止使用時點,由109年1月1日延長1年至110年1月1日,請營業人儘速因應規劃辦理。 財政部鑒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已具備一定程度之資訊能力,改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統一發票,應屬簡便。為響應節能減碳及落實電子發票政策,予以訂定停止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時點,惟考量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或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尚需時日規劃資訊系統整合作業,爰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第14項規定,定明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停止適用相關條文自110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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