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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非網路銷售平台營業人開立是否能報稅 | HXian | 2021-03-27 01:20:00 | 本人是學校單位買家,在某皮網絡平台上購買商品,但所開立的發票並非原本店家所開(因店家無法打統一編號),而是由網路平台開立的電子發票。電子發表上標明<開立者:非營業人 >字眼。請問這樣的電子發票是否能夠報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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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1-04-06 14:31:00 | HXian您好,有關臺端詢問由網路平台開立之電子發票能否報帳一案,說明如下:一、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2條規定,各項外來憑證或對外憑證應載有交易雙方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及營業稅額並加蓋印章;前項外來憑證或對外憑證屬使用電子方式開立、傳輸之電子發票者,開立人得列印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於「營業人蓋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欄內,免加蓋印章。另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二、因此,臺端取得由網路平台開立之電子發票若具上述應載明之事項且該項交易確為業務所需,則得依其支出性質核實認定。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