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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基本稅額的採計,在夫妻合併申報海外所得時的免稅額應如何採計? Lucas 2021-01-29 18:46:00 請問,基本稅額應以每戶申報,每戶合計100萬元以上,應計算基本稅額。 其中個人免稅額度為670萬元, 雖申報以戶為單位, 但免稅額是否以個人計算? 例如: 丈夫基本所得額含海外670萬元, 妻子基本所得含海外670萬元, 因一戶大於100萬元(670+670)合併申報, 免稅額的部分是全戶670萬元(基本所得=1340-670), 還是個人670萬元(基本所得=1340-670-670)?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02-17 09:30:00 Lucas您好: 有關您詢問基本稅額的扣除額計算,說明如下: 1、 綜合所得稅係以家戶為申報單位,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納稅義務人與其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合併申報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時,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基本所得額並計算基本稅額 。 2、 每一申報戶基本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繳納所得稅。 3、 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提供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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