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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機會中獎申報、扣繳之中獎價值問題 陳先生 2024-05-23 14:09:00 公司舉辦抽獎活動,其中有一獎項是某度假村XX房型的住宿券,該渡假村在官網寫XX房型定價$50,000,在其官網訂房在平日是$22,000、假日則是$25,000,但該公司對外公告該獎項價值$55,000,要求得獎者要繳交$5,500稅金。想問一下,關於獎項價值,是要去問渡假村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路過 2024-05-28 14:45:00 這應該要看該公司拿到的代收轉付收據/發票上的金額吧!
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5-31 15:38:00 您好: 如以實物當做中獎獎品,且該獎品係由給獎單位買進後再行贈送給獲獎人者,給獎單位應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之金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3 陳先生 2024-06-04 15:12:00 To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所以「所得稅扣繳」 是 依照給獎單位應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之金額去核算嗎? 比方說 給獎單位採購該獎品為$25,000,則依$25,000去計算所得稅扣繳,而不是對外宣稱獎品市值(高於$25,000)去計算嗎?
4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6-07 15:00:00 您好: 若給獎單位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之金額為新臺幣25,000元,應以該金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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