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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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 | 布萊德 | 2024-04-17 11:33:00 | 於限額內實支實抵之電話費補助,且按期定額給付(每月直接由電話帳單折抵,因屬電信相關企業),是否需併薪資辦理所得稅扣繳?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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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4-26 14:09:00 | 您好: 一、公司按期定額給付之電話費,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包含員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二、如您還有疑問,請逕向公司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