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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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貨物 | 營業稅 | CHE | 2024-04-23 13:32:00 | 我司出口A公司,報單類別G5出口,內含至國外B公司購入品項以82出口A公司,請問 1.營業稅申報時,是否需G5及G3分別申報? 2.至國外B公司購入轉賣國外A公司,統計方式列82是否正確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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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5-01 17:16:00 | CHE您好,有關您詢問外銷貨物涉及營業稅申報方式一節,說明如下: 一、外銷出口申報營業稅零稅率時,係逐張報單申報,至統計方式「82」依財政部關務署訂定之「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規定,代碼意義為「已完稅進口之外貨因故復出口不再進口」,非屬外銷貨物出口,核與臺端所述情形不一致,轉售出口與國外A公司之交易,請依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規定,以統計方式代碼為「81」(代碼意義為「已完稅進口之外貨轉售出口」)填列。至出口報單及其統計方式填報等相關事項係屬海關業務職掌,如有疑義,建請洽詢出口地海關業務窗口。 二、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提供相關交易證明文件,向稅籍登記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