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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外國人 在台 賣房稅率問題 張淳閔 2022-08-05 15:50:00 您好,想詢問 配偶外籍人士在2012年於台灣購入房子持有至今,外籍配偶與本人已於2015年就旅居國外,近日想將房屋委託出售,房屋登記於外籍配偶名下(沒有家人設籍),賣房的稅率該以舊稅制 還是新稅制計算?及稅金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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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2-08-10 15:07:00 張君您好: 有關您詢問外國人在台賣房稅率問題,您的配偶於2012年取得房子,是出售後應申報綜合所得稅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財產交易所得: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一、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另您的配偶為非居住者,是按所得額以20%扣繳率申報納稅。如您尚有疑義,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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