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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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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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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個人交易自住房地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者,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
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
2.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二、如未符合上述適用規定,持有期間超過5年且在10年以內,適用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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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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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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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麻煩再回答細一點嗎~請問我跟妹妹各持分一半,妹妹是成年人,所以如果只有妹妹設籍自住滿6年,是否就可符合400萬免稅額優惠!?
另外請教,如果自住6年後出租他人,等於有符合第一點自住滿6年的規定,但不符合第二點出售前6年不得有出租情事,這樣是不是就不符合400萬免稅~
規範的兩點是同時要符合是嗎?還是擇一就可以?
以上請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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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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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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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皮您好:
一、個人自住房地租稅優惠400萬元免稅額的適用條件有3條,包括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且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免稅額以一屋400萬元為限,按持分比例計算。
二、另若未設籍並於該屋持續居住或設籍自住滿六年,惟於交易時該屋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則無自住房地租稅優惠400萬元免稅額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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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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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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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的個人擁有者其中一位遷入戶口是否就算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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