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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重購退稅】出售的房子有必需滿足住滿多久的必要條件嗎? asun 2024-05-16 21:00:00 請問,要符合重購退稅,出售的這間房子有規定一定要住滿多久才能出售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5-23 09:49:00 您好; 重購自住房地退稅規定,已於該自住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相距在2年以內者,均可申請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
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6-19 08:50:00 您好: 一、符合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退稅規定,無論是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並辦竣戶籍登記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但該重購的新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應供自住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二、您詢問出售舊房地居住時間之疑義,事涉個案事實認定問題,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戶籍地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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