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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協會代收國外參展費是否開立扣繳憑單?應申報哪個類別? 扣繳稅率為? L 2023-07-19 10:11:00 協會代收國外參展費是否開立扣繳憑單?應申報哪個類別? 扣繳稅率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代收國外展廠商分攤款及參展保證金,是否需開立扣繳憑單給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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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3-08-07 16:57:00 您好: 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60條第3項規定:「本法第73條第1項所稱『如有非屬本法第88條扣繳範圍之所得』,指有本法第8條所規定之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及依本法第2條第2項規定,應分別就源扣繳應納稅額,但未列入本法第88條扣繳範圍;或雖已列入扣繳所得範圍,但因未達起扣額,或本法第89條未規定扣繳義務人者而言;所稱『依規定稅率納稅』,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有非扣繳範圍之所得,並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時,應依當年度所適用同類扣繳所得之扣繳率,其未規定扣繳率者,準用同類之扣繳率申報納稅;所稱『應於申報期限內依有關規定申報納稅』,指納稅義務人在該年度依本法第71條及第72條規定之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其所得應適用上列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因未說明代收方式、主辦單位為國內或國外法人或機關及收取金額等,無法判斷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及有無達起扣額,所得類別需以契約內容判定,建請提供相關契約書洽貴會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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