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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網購滿額贈品超過$1000,需要申報嗎? 陳桑 2026-05-07 11:10:00 在網購平台消費滿額可登記贈品,限量20名;若有中獎超過$1000,是否需要申報?這看起來不像是機會中獎。因為符合贈送規範就能獲得。懇請釋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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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05-19 10:31:00 您好: 參照財政部89年1月12日台財稅第0890450302號函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參加回饋活動,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積點抵免次年度信用卡年費或兌換商品,及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紅利抵減次期消費款,該抵免之年費、兌換之商品及抵減之消費款,因與持卡人刷卡購買貨物或勞務有關,核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之性質,尚不發生持卡人之所得問題。」,倘屬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關,核屬營業人給予消費者銷售勞務折讓性質,按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營業人應於民眾實際消費折抵時,按實收金額(即折讓後金額)為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消費者因推薦朋友加入會員或參加活動之內容所取得對價性質,倘非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關,尚非營業人給予消費者銷售勞務折讓之性質,另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如仍有疑義,請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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