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房地合一持有期間認定 蘇蘇 2024-07-14 22:33:00 您好,因我名下有間房屋今年年底即將5年,仲介方表示希望延後到10月左右再簽立買賣契約,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應該是已登記日為憑,我何時簽立私契買賣契約,但滿五年才辦理過戶,這對我的房地合一稅率會有什麼影響嗎?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7-18 15:34:00 蘇蘇您好 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之計算,係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 二、上述房屋、土地取得日及交易日之認定,以取得和出售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