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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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向銀行借款償還第三人不動產抵押貸款 | 贈與稅 | FUNKEMINEM | 2026-05-04 21:34:00 | 國稅局的先進,您好: 父親A向銀行B1貸款,償還 C公司向銀行B2的不動產抵押貸款,可是不動產的提供人D與A為父子關係。 想請問,此舉的交易是否會有贈與的行為? 另外,如果不動產的提供人D是C公司的連帶保證人,是否也視同贈與( 父親A付款解除兒子D之連帶保證), 煩請解惑,謝謝。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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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5-19 10:47:00 | FUNKEMINEM您好: 有關您詢問父親A償還C公司不動產抵押貸款是否涉及贈與稅疑義,說明如下: 1.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 2.有關父親A以個人資金償還C公司的銀行貸款(兒子D提供不動產擔保且為連帶保證人),是否涉有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應「以贈與論」情事,仍需視具體事實認定。 3.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父親A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