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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所支付之必要費用或成本」是指什麼呢? Lw 2023-07-28 11:08:00 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就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所支付之必要費用或成本准予減除。 請問:其中「所支付之必要費用或成本」是指什麼呢?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3-08-10 14:54:00 Lw您好: 一、各種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機會中獎所得,應依法課徵所得稅,參加參加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及必要費用,得自行舉證並自獎金收入核實減除,以其餘額為所得額,合併課徵綜合所得稅。 二、因詢問參加參加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及必要費用得否減除問題,涉及案件資料的審認,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等,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三、敬祝平安順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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