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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買了一間70坪房子登記是創業管理技術服務業可重購退稅嗎 | 小昕 | 2026-05-19 12:49:00 | 這間70坪的房子,我們一半做我們公司,另一半隔了休息我們忙得晚就睡這裡了,平時台灣大陸兩地跑,後來有小孩以後為了念書,有把戶籍都放在這間房裡,想問說 這次要賣了這間房,算一下要繳滿多房地合一稅 ,如果再去買房子,這個稅金可以退回來嗎 我們沒有把公司登記在這裡 是登記在另一間租的店面中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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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5-29 13:13:00 | 您好: 一、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依規定繳納之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前開繳納稅額計算退還,個人於先購買自住房屋、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2年內,出售其他自住房屋、土地者,於依規定申報時,得按規定之比率計算扣抵稅額,在不超過應納稅額之限額內減除之,該重購及出售之房屋,須有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於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二、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轄稽徵機關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