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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小換大) | CM | 2026-03-20 08:44:00 | 您好,想請教舊屋(小)在配偶名下,但新屋(大)想登記在先生名下,這樣是否符合重購退稅(小換大)的資格呢? 謝謝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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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3-24 14:21:00 | 您好: 有關您詢問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問題,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二十、「本法第十四條之八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額扣抵及退還之規定,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配偶之一方出售自住房屋、土地,而以配偶之他方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如您尚有疑義,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