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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藝術策展費、平面設計費執行業務所得算是9a還是9b? amy 2021-04-23 19:55:00 請問如果幫一個公司入口大廳進行藝術策展(含展示牆面與相關文宣品的文字編輯,以及圖片的設計),這樣的費用算是執行業務所得算是9a還是9b?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1-11-16 11:06:00 您好: 有關製作公司入口大廳進行藝術策展,含展示牆面與相關藝術文宣品的文字編輯,圖片設計所取得所得,如因提供勞務所獲報酬,係依業者指揮監督,不必負盈虧責任,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若需負盈虧責任及成本費用,則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執行業務所得。建議您檢附相關資料,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附註: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所得稅法第本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18萬元為限。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5:本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之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均屬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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