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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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每月填寫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時,是否須將給付所得總額扣除退撫基金? | 葉允其 | 2023-02-15 13:58:00 | 您好,請問機關每個月在繳納當月薪資所得扣繳稅額時,是否需要將給付所得總額扣除退撫基金自付額? 或是於每年年初申報各類所得時再扣除退撫基金自付額即可?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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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3-02-21 08:36:00 | 您好: 有關您詢問填寫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是否自給付所得總額扣除已提撥之退撫基金問題,自110年1月1日起軍公教人員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扣繳義務人申報所得憑單時,扣(免)繳憑單之「給付總額」欄位請填報不含退撫基金費用之金額(即薪資收入減退撫基金費用),並按實際扣繳稅額填報。 敬祝平安順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