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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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問題 | 詩涵 | 2024-12-31 15:29:00 | 在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遇到已配號但卻未使用時,該組號碼還需要上傳嗎?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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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5-01-13 08:50:00 | 詩涵您好,有關臺端詢問上傳空白未使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一案,依「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存證之資訊範圍及時限表」,空白未使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之存證資訊,應每2個月為1期,自次期開始10日內傳輸至平台存證。若您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交易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如有技術面或平台操作問題請逕洽平台技術客服(e-inv@hibox.hinet.net或02-8978236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