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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及房屋稅 | Ryu | 2026-03-18 17:01:00 | 我名下有一房掛賣中,與此同時買了第二間新房(屋主一樣掛我名字),戶籍掛在舊房。舊房坪數較小,新房較大,我們是小換大,採先買後賣。 太太名下有間房,有掛太太戶籍,目前是我媽媽住(媽媽戶籍也掛此)。 想請問 1.原則上兩年內賣出舊房就可以免房地合一稅對嗎? 2.如果我要免房地合一稅,我本人戶籍是否無法動? 還是要先掛舊房? 3.如房屋稅想要申請自住稅率,太太的戶籍是否可以掛到新房? 4.太太戶籍如果牽動,是否會影響到太太名下房子的新青安貸款以及自住稅率? (但確實是給媽媽自住) 5.如何同時三間房子皆申請自住稅率?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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