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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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券稅務 | 綜所稅 | 葛小姐 | 2022-01-28 16:51:00 | 本公司行銷策略關係購買百貨公司禮券及餐券(均取得收據),也記錄交際費用, 請問發放給自然人消費者有需要做該自然人的年度所得申報嗎? 另如果是直接給"現金" 則須做所得申報,是否存在這樣的差異,謝謝。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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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2-02-07 17:39:00 | 您好: 有關您詢問公司因行銷策略關係購買百貨公司禮券及餐券,發放給自然人消費者是否需做所得申報疑義案,因未說明發放之原因(如公司舉辦抽獎或比賽)、對象(如居住者或非居住者、員工或非員工)及發放金額,無法判別所得種類及公司是否該開立扣繳憑單,請提供契約書或企劃書等相關資料洽公司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