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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論壇-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有關支付境外公司剪輯影片勞務費是否需要扣繳20%? 綜所稅 林先生 2025-11-26 15:13:00 國稅局您好,我們支付給日本公司剪輯影片的勞務費,此影片確認OK後我們會上傳到YOUTUBE平台,此勞務費完全是在境外提供服務,請問這種情況是否需要扣繳20%? 其餘資料參考如下: 本公司與日本公司之影片剪輯屬境外勞務,該日本公司於日本境內實際完成拍攝、剪輯等工作後,僅將成果(影片檔案)傳回本公司。本案所得來源地依《所得稅法》第 8 條第 3 款應以「勞務之提供地」判斷,與成果使用地無關。 財政部相關解釋函令如下: 一、財政部 92 年 11 月 6 日 台財稅字第 0920451891 號函 「境外受託人在境外提供勞務,其所得為境外來源,不因成果移轉至我國境內而變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二、財政部 88 年 8 月 9 日 台財稅字第 881841768 號函 「境外加工或製作之勞務所得屬國外來源,不因產品運回台灣使用而改變其來源。」 三、財政部 104 年 10 月 9 日 台財稅字第 10404013270 號函 「來源地之認定以勞務提供地為準,成果使用地非判斷所得來源地之要件。」 綜上,本案日本公司之剪輯勞務全部於日本境內完成,依法屬「境外來源所得」,本公司無扣繳義務。 敬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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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5-12-01 08:31:00 您好: 一、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第92條規定繳納之:(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其他法人、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出資者、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二)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二、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及相關文件向公司所轄稽徵機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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