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註銷+重新上傳時限疑問 |
陳大毛 |
2025-08-08 11:03:00 |
您好~
因目前有遇到消費者也就是B2C的發票需註銷、重新上傳的情境,但查看了之前類似的發問文章,發現貴局回覆的內容針對"上傳時限"其計算規則好像有所不同
一則仍以"原發票開立時間"計算、一則則以"更正"上傳的時間計算
請協助確認其定義 謝謝!
文章一:...上傳時限之計算係按發票開立「時間」起算...
https://www.ntbna.gov.tw/forum/forumResponseMain?svcId=f9b816d0566341beb0c5c06186ec2300&ewpt313UUID=4f0aad25accf42aebda13b38e616adb1#gsc.tab=0&gsc.sort=
文章二:...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自發票開立、更正、作廢或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之翌日起算2日內...
https://www.ntbna.gov.tw/forum/forumResponseMain?svcId=f9b816d0566341beb0c5c06186ec2300&ewpt313UUID=d0648cf44caf4266ac149e9a9ac417ac#gsc.tab=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