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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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牙機會中獎扣繳稅額疑問 | OXO | 2026-04-08 16:17:00 | 請問: 1. 尾牙抽獎王小明(居住者)分別中3,000元+10,000元+8,000元,合計21,000元,需要預扣繳稅額2,100元嗎? 還是各別未超過20000就不用? 2. 尾牙抽獎陳小華(居住者)分別中禮券5,000元+現金20,000元,需要預扣繳稅額2,500元嗎?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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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4-20 08:34:00 | 您好: 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下列規定扣繳:……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0%。」。 二、禮券為實物獎品,如為公司購入,按禮券面額開立扣(免)繳憑單,依所得稅法規定扣取稅款及扣繳申報,如仍有疑問,請向扣繳單位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