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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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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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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可利用下列方式繳稅:
一、臨櫃繳納:
(一)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繳款書,或至國稅局索取並填妥自行繳納稅額繳款書(25G),向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款後,將繳款書證明聯(或提出票據交換之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二)便利商店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繳款書,向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二、晶片金融卡繳納:利用已參加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晶片金融卡,安裝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讀卡機同),透過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即時轉帳繳稅。
三、信用卡繳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已參加繳稅作業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信用卡繳納稅款(以一張信用卡為限,一經授權不可取消),透過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即時取得授權繳納。
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由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限本國國民)、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申報代理人之憑證不適用),透過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以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轉帳繳納。
五、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繳稅作業之金融(發卡)機構,請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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