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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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上蓋發票章 | ZiYi | 2025-02-21 18:25:00 | 顧客遺漏請我們打統編,過幾天要求我們在發票蓋統編章以報帳,這樣是可以的嗎? 電子發票是否無法補登統編?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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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5-03-25 17:58:00 | ZiYi您好,有關您詢問統一發票漏打統一編號補登一案,說明如下: 一、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一)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2條規定:「各項外來憑證或對外憑證應載有交易雙方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及營業稅額並加蓋印章。外來憑證屬個人出具之收據,並應載明出據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對外憑證開立予非營利事業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免填載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 二、您所詢統一發票(含電子發票)漏打統一編號補登一節,依前揭規定,店家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惟該憑證仍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2條規定辦理。若您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交易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