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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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國立大學儀器使用費是否需要扣繳? | 綜所稅 | 王小姐 | 2023-11-28 14:42:00 | 公司為了量測產品,而向國立科技大學借用儀器做檢測,所支付的費用是否需要做扣繳申報?(國立大學有開立收據讓公司至便利商便繳款)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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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1-04 12:48:00 | 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規定:「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十八、各級政府機關之各種所得。」如公司為測量產品而向國立科技大學借用儀器做檢測,所給付國立大學之相關費用,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所規定各級政府機關之所得,免納所得稅。如有疑義,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