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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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健康檢查費用的列舉方法 | 林小姐 | 2020-01-03 17:45:00 | 有關健康檢查之醫療費用可否申報扣除醫藥及生育費,需納稅義務人從事健康檢查,之後依據健康檢查結果赴醫院接受治療,所支付健康檢查費用與接受治療二者間有具體因果關係,可以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醫藥費列舉扣除。 如果因為受服務機關補助並合併薪資所得課稅,而將醫療單據繳付服務機關,致無正本時,「可由服務機關開具證明文件並檢附收據影本」,申報列舉扣除 請問 1.何謂服務機關開具證明文件 2.收據影本是否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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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0-01-07 14:20:00 | 林小姐您好,申報醫藥及生育費用列舉扣除,須檢附填具擡頭的單據正本,單據已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者,須檢附經服務機關(加蓋代表公司效力印章)證明的該項收據影本。如有相關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任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順祝 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