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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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有關民宿住宿收據申報 | 綜所稅 | 方小姐 | 2022-09-28 16:03:00 | 因公司同仁出差,收到「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其住宿民宿符合法令規定的使用自用住家做民宿,房間數在5間以下,總面積在150平方公尺以下者免辦營業登記且免繳營業稅。 想請問該如何申報其所得稅?收據上有的有提供統一編號章及負責人姓名,有的僅提供店章及負責人姓名?請問該如何認列其所得稅?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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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2-09-30 08:38:00 | 方小姐您好: 有關您詢問民宿住宿收據申報問題,事涉所得性質認定,建議您檢附相關具體事證資料,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