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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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是否需每年重新填寫?可否改成電子表單保存 | 小叮噹 | 2026-04-10 16:06:00 | 如主題,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是否需每年重新填寫一次,或是日後有異動,再由員工本人提出告知重新填寫即可?(例如2023年入職時填寫,往後便以此為扣繳依據,2025年有異動時再重填申請表) 因應無紙化政策,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單直接讓同仁於Microsoft Forms中填寫,是否也可以做為公司存檔的依據。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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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4-20 08:37:00 | 您好: 一、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4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接獲前條薪資受領人填報之免稅額申報表後,應單獨列冊記載,遇有異動通知者,並應辦理異動。 二、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具體事實案例及相關文件向戶籍轄稽徵機關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