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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重購退稅|營業設址在社區大樓內 哈密瓜皮 2025-03-23 11:08:00 從事業務因工作需開發票 營業登記設址在社區大樓內 辦公空間只有電腦桌 (查過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實際營業面積未超過課稅面積6分之1) 有居住事實,無儲貨 想請問 1. 這樣在辦理重購退稅上(現在要小換大,大樓換透天) 營業面積1/6以下是否判定為''自用住宅'' ? 2. 是否符合簽約買賣之前1整年都沒有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3. 我買透天後1樓營業用 2 3樓自宅用 是否會被追繳重購退稅的稅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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