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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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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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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先生/小姐您好,有關您詢問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一聯四式,得否使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格式一案,說明如下:
一、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點第12項規定,電子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係指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證明單。開立人得自存根檔或交易相對人得自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下載列印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倘營業人原開立發票非屬電子發票,仍應開立一聯四式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二、參考法條: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統一發票之種類及用途如下:五、電子發票: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點第12項規定:「電子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指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證明單。開立人得自存根檔或交易相對人得自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檔,依規定格式下載列印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如使用感熱紙列印者,紙質應符合規定。」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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