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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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C申請需補件,開立B2C發票 | HH | 2026-04-07 11:54:00 | 先前已申請電子發票營業人(B2B)通過並獲得字軌,後續另外申請開通營業人資格(B2C),窗口回覆需要補件(尚未通過)。已透過目前字軌開立B2C發票,並成功上傳至大平台。該筆發票後續應作何處理?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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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6-05-19 11:14:00 | HH您好,有關您詢問B2C申請需補件,開立B2C發票一案,說明如下: 一、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7點第4項規定:「前三項申請事項或所附證明文件經稽徵機關核准後,如有變更時,應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 二、臺端所詢事項應依上開規定儘速補正辦理,如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交易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