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扶養的長輩於去年3月分過世,今年的所得稅申報,還可列入報稅的扶養對象嗎? 2022-05-02 20:33:00 因為下載今年報稅資料時,還有去年已過世的扶養長輩,怕不能報扶養,後面被追稅補繳很麻煩。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2-05-05 15:40:00 您好: 有關您詢問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報已過世直系尊親屬案,說明如下: 1、 納稅義務人得列報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作為扶養親屬,若直系尊親屬於去(110)年過世,則今(111)年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得列報為扶養親屬。 2、 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3、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