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
| 預售屋更名房地合一稅 | Jill | 2024-04-28 02:57:00 | 請問購買預售屋簽約時登記的是男友媽媽跟我的名字、要對保前、男友媽媽要更名為男友,因媽媽年紀大了?也退休了、怕貸款無法貸,房子登記的名字會是我跟男友,房貸也都是我跟男友自己繳的、我們沒有買賣行為、房子之後也是自住、這樣是需要報房地合一稅嗎?會需要繳稅嗎?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
| 1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2024-05-13 14:08:00 | 您好: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及第2項規定,預售屋轉讓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有關您詢問預售屋換約,原本媽媽的約換給兒子,如為無償移轉屬贈與稅,如仍有疑問請提供買賣(贈與)契約書或權利讓渡書等相關資料,向您出售(贈與)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