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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免繳,股利資料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問題詢答-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公司於每年度票選績優模範員工所發放的獎金需扣繳嗎? Betty 2022-12-20 21:37:00 請問公司於每年尾牙前會票選當年度摸範員工 並發放獎金,請問這筆獎金若為每人20000。那發放當下需扣繳申報嗎?還是於年度報稅時報入其他所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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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2-12-29 15:21:00 Betty您好: 有關您詢問公司於每年尾牙前票選當年度模範員工並發放獎金,獎金若為每人20,000元,發放當下需扣繳申報嗎?或於年度報稅時申報其他所得即可?說明如下: 1.公司票選當年度模範員工並發放獎金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四款前段:「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之規定,屬薪資所得,應依下列身分別扣取稅款並申報: (1)所得人為居住者:該筆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取5%之扣繳稅額於次月10日前將上一月所扣稅款依限繳納並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於次年一月底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2)所得人為非居住者:該筆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取18%或6%之扣繳稅額,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2.如尚有其他疑義,建議您可檢附相關具體資料向扣繳單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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