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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討論區-回應
主題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電子發票逾時傳輸 處罰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得按次處罰 會計小姐 2024-07-18 16:12:00 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 , 增訂營業人未依限存證電子發票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得按次處罰(修正條文第48條之2). 想要詢問 1.例如, 這個月總共500張發票 其中有4張未在期限內傳輸至平台 . 得按次處罰, 這是算處罰4次嗎? 請詳細說明如何處罰. 2.遇長天期連假, 例如農曆年, 假期都已經超過7天了, 這如何在期限內上傳,也要處罰嗎? 3.未在期限傳輸原因很多無法控制的, 例如系統當機, 網路不穩, 頻寬不足, 尤其小規模公司無法有資金更新系統設備, 導致未於期限上傳,而受到處罰, 實屬不公. 這些是無法控制的, 感覺是懲罰資訊設備不足的公司. 盼請財政部考量實務上, 電子發票傳輸存在諸多影響因素, 請財政部多加考量罰鍰是否施行. 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4-08-06 11:40:00 您好,有關臺端詢問電子發票逾時傳輸罰則一案,立法院業於113年7月15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48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將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並於法案施行前完成訂定或修正相關配套子法規,稽徵實務作業將依法規修訂內容辦理。 敬祝安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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